防雷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已成趋势
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主要目标,是为了提高企业的诚信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增强行业自律水平,规范行业内部竞争秩序,促进信用的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今年5月29日,中国气象局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管理工作,要建立防雷检测市场信用评价机制,实现防雷检测机构质量考核结果和日常监管情况与全国工商信用数据实时对接,促进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
信用等级评价对企业有何意义?
√讲诚信是企业应有的行为规范和应尽的社会责任;
√企业信用评级是企业树立形象、提高竞争力、扩大市场的有力武器;
√是改进不足,加强管理,提高经营水平的一面镜子;
√是教育、警示失信企业的有效形式;
√是对自己过去、现在、未来信用行为和信用能力的自信。
近日,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发布开展2018年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中国气象服务协会与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开展信用等级评价试点工作,评价有效期三年,结果将在协会网站、中国商务信用平台、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从“通知”的6个附件看,该等级评价工作主要针对防雷工程企业和防雷装置检测机构。2017年10月,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启动了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武汉爱劳等9家协会会员单位成为第一批信用等级试点评价企业,获评AAA或AA级信用企业。
关于防雷行业的信用评价已经启动两年。
2016年10月1日,由中国气象局发布的《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信用评价规范》(QX/T 318-2016)正式实施,该规范由山东省雷电防护技术中心、上海市防雷中心、江苏省防雷中心、安徽省防雷中心、福建省防雷中心、青岛市气象防雷中心起草,规定了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信用评价结果是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延续、升级的重要依据。
上海——
2016年2月1日起《上海市防雷协会防雷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正式实施,2016 6月6日,上海市防雷协会发布2016年第一批防雷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上海市防雷协会希望以此推动本市防雷服务企业诚信自律,塑造企业信用品牌,提高行业信用水平。
2017年8月1日,上海市气象局出台的《上海市防雷服务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行,据称,这是全国首个对防雷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活动作出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办法》详细规定了信用评价规则、评价流程和评价申报方法,主要包括《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信用分级评价准则》、《防雷工程设计施工企业信用分级评价准则》、《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申报书》和《防雷工程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申报书》五部分内容。《办法》规定防雷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周期为三个自然年。《办法》还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防雷服务企业,在管理措施上作了不同的规定。与《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衔接。
深圳——
2012年4月,深圳市防雷协会推出了一份防雷行业自律公约,期望通过行业自律来建立行业良性发展机制;通过企业自我约束来提升深圳市防雷行业整体形象;不仅要做到和保证深圳的防雷产品、防雷工程是信得过、靠得住的,而且从业单位的职业道德、营商风范也都能令业界和社会认可、信服。
2017年1月,深圳市防雷协会启动“深圳雷电安全防护企业技术等级评价”工作,评价依据该协会编制的文件:1、深圳雷电安全防护企业技术等级评价准则;2、雷电安全防护工程设计与施工评分细则;3、雷电安全防护装置检测评分细则;4、雷电安全防护产品生产与销售评分细则。
2017年12月,深圳市防雷协会组织召开以“行业自律,提升企业技术能力和质量”的主题座谈会。深圳市防雷协会徐春明会长指出,防雷检测价格不仅仅是企业的人工成本、设备成本、房租水电等运营成本那么简单,还有信用成本、风险成本、品牌成本等要综合考虑;如果检测这个环节不能引起客户足够的重视,让客户感受到检测的严谨,就会丧失防雷工程的价值,就会波及到整个防雷产业链。
2016年5月, 《湖北省防雷行业自律公约(暂行)》实施
2017年11月,《江苏省防雷减灾协会行业自律公约》实施。
浙江省——
2017年7月19日,浙江省气象局印发《浙江省气象局防雷安全监管双随机抽查实施办法》。检测质量考核结果运用:(一)浙江省气象局通过省级气象门户网站或政务服务网等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作为防雷装置检测机构申请信用评价等级的条件;(三)纳入检测机构信用档案,并作为检测资质延续、升级的依据;(四)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检测机构作为失信行为纳入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对社会公布。
2017年12月,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进一步加强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117号)。“通知”要求气象部门建立防雷检测机构红黑名单管理制度,结合“双随机”监管方式,开展防雷检测行业信用等级评定活动,及时公布防雷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等管理信息。在杭州开展防雷检测业务的防雷检测机构均应纳入当地信用等级评价体系,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及时提供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计入评价体系,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对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应用,共建公平公开、充分竞争、安全有序的防雷检测市场。
厦门——
2017年10月30日正式施行的《厦门市防雷安全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将加大防雷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力度,初步建立了防雷安全信用监管长效机制。“办法”把防雷安全信用融入“信用厦门”建设,建立防雷安全监管数据库作为信用建设的基础支撑平台,将监管范围内所有应安装防雷装置的单位、相关检测服务企业以及防雷专业技术人员的信息资料都纳入其中。
江西省——
2017年11月,《江西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青海省——
2018年3月16日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发布关于开展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的通知。根据《青海省气象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青海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将对青海省气象局认定的且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满两年(含)以上的检测单位开展信用评价。
广东省——
2018年5月2日,广东省气象局发布《关于开展规范防雷检测行为专项检查的公告》,将对辖区内(含县区)开展防雷装置检测服务的单位实施全面检查,广东省防雷管理机构负责全省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重点抽查工作,检查结果纳入信用管理。
5月30日,广东省气象防灾减灾协会防雷装置检测工作委员会成立,广东省防雷减灾管理中心科长吴坚阐述了防雷装置检测资质信用评价、满意度评价以及外省个人能力评价证书的使用问题等问题。
盐城——
2018年5月,依据《盐城防雷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盐城市气象、国税、政务办等部门联合对防雷检测涉批中介机构开展信用评价,共计5家在盐城执业的防雷检测机构申报参评,最终评出五星级企业一家,三星级企业四家。信用评价结果纳入地方企业信用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