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气象服务协会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气象专业(雷电防护方向)职称评审工作 的预通知》。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面向气象行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加强职称评审管理工作,中国气象服务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经中国气象局授权,开展气象专业(雷电防护方向)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为统筹做好2021年度气象专业(雷电防护方向)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根据《中国气象服务协会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气象专业(雷电防护方向)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试行)》(以下简称“《评审条件》”),现将工作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业范围
1.评审专业:气象专业(雷电防护方向);
2.申报人员范围:气象行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3.评审受理人数:300人;
4.职称等级:工程系列副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中级职称(工程师)、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
二、申报条件
气象专业(雷电防护方向)工程系列各层级职称申报条件如下:
1.初级职称 (助理工程师)申报条件:掌握雷电防护方向相关领域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雷电防护业务服务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领域一般性技术问题。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雷电防护相关业务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雷电防护相关业务技术工作满4年。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参加30课时以上雷电防护专业知识培训。如具备雷电防护相关专业学历则无课时量要求。
2.中级职称 (工程师)申报条件:系统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雷电防护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雷电防护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了解雷电防护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独立承担雷电防护相关技术工作,能解决雷电防护工作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并撰写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获得同行专家认可。具有指导初级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雷电防护相关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雷电防护相关技术工作满4年。在获得初级职称后参加60课时以上雷电防护专业知识培训。如具备雷电防护相关专业学历在获得初级职称后参加30课时以上雷电防护专业知识培训。
3.副高级职称 (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
(1)在雷电防护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领域国内外发展前沿,熟悉本领域业务服务技术标准和规范,在雷电防护工程设计施工、雷电防护装置检测、雷电防护产品生产和开发、雷电防护技术服务、雷电防护科普或培训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是本领域业务骨干。
(2)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
a)在雷电防护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做出重要贡献,获得司局级(地厅级)以上人才奖励(称号)、科技奖励或者业务技术个人表彰、奖励;或入选司局级(地厅级)以上人才工程较高层次人选。从事雷电防护一线工作满15年且目前在技术把关岗位的,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得县处级以上人民政府业务技术或科技奖励。
b)主持完成县处级以上或骨干参加完成司局级(地厅级)以上的雷电防护科研项目,或在重大工程雷电防护项目中解决复杂技术问题或关键技术难题,形成集成性或创新性成果;或者取得雷电防护领域的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使相关专业工作有较大改进。
c)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撰写或编制雷电防护规划(计划)、标准、软科学研究报告;或重大雷电防护工程的专项咨询(服务)报告、技术报告、技术工作总结。主持撰写或编制雷电防护技术手册、业务规程、培训教材(教案)、管理制度、视频(音频)作品、科普策划方案等,获得实施或被正式采用,成效显著。
d)骨干参加完成雷电防护新产品、新技术等研究开发或转化推广应用工作,取得较为重要研究成果和社会经济效益;或者骨干参加建设的业务体系、服务产品体系或培训课程体系等,获得一定的应用。
e)在本领域正式期刊发表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影响力的论文等研究成果,获得同行专家认可。
(3)在指导、培养中青年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4)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雷电防护相关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雷电防护相关技术工作满5年。
(5)在获得中级职称后参加100课时以上雷电防护专业知识培训。如具备雷电防护相关专业学历需参加50课时以上雷电防护专业知识培训。
三、申报要求
申报人认真查阅《管理办法》和《评审条件》,符合文件要求的均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有关信息进行申报;正式报名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
报名时间:即日起-9月30日
四、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人员必须是协会会员单位正式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
2.气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不在受理范围内;
3.此次申报全程通过线上进行,不接收任何纸质材料。
联 系 人:
协会信用咨询中心 张奇欢
联系电话:010-68407868
中国气象局人才交流中心 刘蕊
联系电话:010-68408412
详情请参阅中国气象服务协会网站